最近朋友圈很多人转发“三包法规定车辆不在经销商保养,在社会上的修理店保养也可以享受保修,我来告诉你国家说的没有错,但是没有人告诉你政策的解读。现在我来告诉大家:请在申请三包和质量担保时,您需要出示在社会修理店修理期间的:维修合同(托修单)、维修项目、质量检验单、使用零件渠道证明、竣工出厂合格证(副本)”,请问这个解读是否有问题,如果因车辆质量问题申请三包,消费者需出示什么修理文件?

首先要看在外保养和车辆质量问题有没有直接关系,如果在外对发动机进行常规保养,而后来车辆反光镜或者电动车窗出现故障,明显和在外保养没有关系,那么经销商还是应该履行三包责任,即使消费者拿不出相关维修保养凭证。但如果经销商认为车辆故障与在外保养有关系,可要求消费者出具上述修理、保养证明材料(维修合同(托修单)、维修项目、质量检验单、使用零件渠道证明、竣工出厂合格证(副本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