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简介】

    四川省某消费者的汽车自购买后,未在经销商以及其他厂家授权的维修店进行保养。车辆使用一段时间后变速器出现了故障,消费者选择非经销商对变速器进行了拆解维修,但由于维修不当,不仅故障未排除,且对变速箱造成了进一步的损坏。此后,消费者要求经销商对变速箱进行免费保修。经销商认为该消费者擅自拆解变速器而造成变速器损坏,驳回了保修申请。

    【分析处理意见】

    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: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、维护、修理产品,而造成损坏的,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,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。

    本案例中由于消费者在非厂家授权的修理场所对变速箱进行维修,且造成了变速箱的损坏,故经销商可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三包责任,但不免除经销商应承担其它零件的三包责任。